4:1如此说来,我们的(那)祖宗亚伯拉罕,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
4:2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他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神面前没有可夸的。
4:3(那)经上原是说什么呢?乃是说,亚伯拉罕信(那)神,就算他为义。
4:4(那)作工的得(那)工价,原不算按照恩典,乃是按照该得的[原文:债];
4:5惟有那不作工的,只信从称(那)罪人[或:不敬虔的]为义的那位,他的(那)信就算为义。
4:6正如大卫也说,那在行为以外,蒙(那)神算为义的人是(那)有福的:
4:7那些得赦免过犯的人,和(那些)蒙遮盖罪恶的人,是有福的。
4:8那决不被主算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。
4:9为此,这福加给受割礼的人,岂不也加给未受割礼的人?因我们说,(那)亚伯拉罕的信,被算为义。
4:10那么是怎样算的?是在受割礼时,或是在未受割礼时?不是在受割礼时,乃是在未受割礼时。
4:11并且他领受了割礼的表记,作那未受割礼时因(那)信得(那)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(那些)也被算为义。
4:12又是受割礼者的父,那些不仅受割礼,并且又按我们(那)祖宗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时信的脚踪去行的人。
4:13因为(那)应许(那)亚伯拉罕以及他的那后裔,使他作世界的(那)承继者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的义。
4:14若属乎律法的人才是承继者,(那)信就归虚空,(那)应许也就被废弃了。
4:15因为(那)律法惹动忿怒,然而那里没有律法,那里也就没有过犯。
4:16为此,因着信,本乎恩,叫那应许是(那)确定的归于(那)一切后裔;不仅给那属乎律法的,却也给那本着亚伯拉罕之信的人;他[指:亚伯拉罕]是我们众人的父,
4:17正如所记载的,故此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;他[亚伯拉罕]在神面前所信的,是那叫(那些)死人复活,又使[或:召,叫]没有变为有的神。
4:18他在无可指望时,因信仍有指望[因信仍有指望,或作:在指望中信],于是他作了多国的父;正如(那)所说的:你的(那)后裔将要如此。
4:19他将近百岁,想到自己的身体已如同死了,而且撒拉的生育[原文:子宫](那)已断绝[或:已死],那信还是不软弱。
4:20并对(那)神的应许没有因(那)不信而疑惑;反因(那)信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(那)神。
4:21且完全确信他那所应许的,他是必能作成;
4:22所以就算他为义。
4:23算他为义这话,原不是单为他写的,
4:24却也是为我们将要被算为义的人,就是那些信从那位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复活的人。
4:25他(耶稣)为我们的那些过犯被交付了,并且为我们的(那)称义复活了。